近日
《云陽縣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細則》
經審議通過后已印發
對于不少人關注的公租房、廉租房的
申請要求、條件等內容
小編也進行了整理
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
申請方式
一、家庭申請: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員為共同申請人。
二、單身人士申請:本人為申請人,未婚人員、不帶子女的離婚或喪偶人員、獨自進城務工或外地獨自來云工作人員可以作為單身人士申請。
三、多人合租申請: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請條件,且人數不超過3人,并確定1人為申請人,其他人為共同申請人。
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云陽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本縣城區(青龍街道、雙江街道、盤龍街道和人和街道)內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本轄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工作所在地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穩定工作包含下列情況:
(一)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縣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二)在本縣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且在本縣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三)在縣城區退休的人員;
(四)縣城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二、收入限制標準:
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5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月收入不高于7000元。縣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養老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不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以及縣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本縣城區內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無住房是指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縣城區內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請之日前3年內在縣城區內未轉讓住房。
四、住房困難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本縣家庭。
計算方法: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住房建筑面積÷家庭戶籍人口數。
住房建筑面積按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面積計算;有多處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積合并計算;家庭人口按戶籍人口計算。
五、住房資助能力是指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內擁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3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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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要求
一、申請人可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社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二、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表,承諾所填內容真實有效,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每個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承租1套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材料
一、《云陽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
三、婚姻狀況
已婚人員需提供結婚證;離婚人員提供離婚證和民政備案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未婚、喪偶人員婚姻情況由其戶口薄等有效證件。
四、工作、收入和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繳費的證明
(一)簽訂勞動合同的提供勞動合同,單位出具收入證明和住房公積金繳費證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二)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現居住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就業和收入證明,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和稅收繳納證明。
(三)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按月領取養老待遇證明或由原工作單位出具退休情況證明。
(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證明。
共同申請人有工作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提供收入證明;無工作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證明。
五、住房情況
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提供由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情況和房屋權屬機構出具的查詢;無工作單位的靈活就業、創業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提供由房屋權屬機構出具的查詢結果。申請人同時還應提供直系親屬在城區或鄉鎮的房屋產權查詢結果。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由市縣人事部門出具引進人才證明;
(二)省部級以上勞模、英模提供勞模、英模證書;
(三)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提供立功受獎證書;
(四)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
以上規定材料屬證明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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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配租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審核采取“三審三公示”制度。即社區申請審核公示,街道復核公示,縣住房城鄉建委終審公示。
二、住房保障方式分為兩種:一種為租賃補貼,一種為實物配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40元以下(含特殊困難家庭、民政救助家庭、低保家庭)、無自有住房且在市場上租賃了住房的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享受租賃補貼;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840元的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不享受租賃補貼,只享受實物配租。
三、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縣住房城鄉建委查詢。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必須在每年的12月1日前將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縣住房城鄉建委提出變更申請,重新審核資格,超過12月30日未主動申請年度復審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住房保障資格。
四、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房源數量進行輪候搖號,搖號確認后,在規定地點和時間內簽訂《云陽縣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如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可重新申請,申請時間按重新申請之日計算。對該次搖號未能獲得配租的申請人,進入下一輪搖號配租。
五、縣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在云陽縣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優先輪候配租。
具備申請條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家庭),優先予以保障:
(一)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四級以上殘疾人員和重大疾病救助對象(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的人,需要家庭安排護理人員陪同居住);
(三)烈士遺屬、殘疾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
(四)勞動模范、見義勇為人員的家庭;
(五)因房屋拆遷,具備住房救助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
(六)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先保障對象。
注意事項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其行為錄入保障性住房基礎信息管理平臺,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承租人違反規定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出借、閑置、贈與、改變使用性質;破壞或擅自裝修拒不恢復原狀的;
二、利用公共租賃住房從事違法或經營活動的;
三、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四、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且拒不改正的;
五、采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六、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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