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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恢復全縣個體診所、醫務室及門診部執業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況,經研究,決定從2020年3月11日零時起恢復全縣個體診所、醫務室及門診部執業(暫不開展輸液業務)。各相關醫療衛生單位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規范開展診療活動,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消毒管理。恢復執業前要對診療場所的室內空氣、臺面、地面和醫療器械消毒。恢復執業后堅持每天消毒1—2次,規范處理醫療廢物廢水,并做好消毒及醫療廢物處理登記。
二、做好醫務人員個人防護。購置必須的防護用品,規范使用防護口罩、手套、工作帽、工作服、75%醫用酒精、手消毒劑等,保障醫護人員安全。
三、規范診療流程。做好預約診療或分時段診療工作,杜絕患者聚集就診,就診患者間要保持1米以上的間隔距離。診療場所只設一個入口,入口處設置預檢分診,對所有就診患者測體溫,做好門診日志登記,特別是身份證、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登記。要保證“一人一室”就診,防止交叉感染。
四、加強發熱患者管理。如遇發熱患者要詢問流行病學史和居住史,做好詳細登記,引導其在診所留觀室觀察,并在第一時間報告轄區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收前不得脫管。
五、開展健康教育知識宣傳。對就診患者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識普及教育。
縣衛生健康委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未按照規定開展診療活動的,責令立即停止執業,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從嚴處罰。
云陽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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