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駐街單位、團體:
為了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大力推進國土綠化和“兩岸青山·千里林帶”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根據云陽縣綠化委員會《關于認真開展春季“我為祖國植10棵樹”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通知》(云綠委發〔2021)1號)文件要求,結合盤龍街道實際,就2021年春季“我為祖國植10棵樹”全民義務植樹活動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做好組織發動
新《森林法》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每年3.12為植樹節”。開展好“我為祖國植10棵樹”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是認真貫徹落實新《森林法》和《重慶市實施全民義務植樹條例》,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部署的重要舉措。盤龍街道成立由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林業領導為副組長,街道班子成員及林業組組長為成員的植樹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領導。機關職工及城鎮適齡公民,由街道負責組織,到本轄區義務植樹基地(示范點)開展植樹活動;農村廣大居民,由村(社區)負責組織,在本轄區農村“四旁”等區域開展活動;中小學生及志愿者,由學校負責組織,到選定的義務植樹點開展活動;企業職工及社會團體(協會),組織到本企業廠區周圍或街道義務植樹點開展活動。
二、營造氛圍,做好宣傳引導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部署,今年春季“我為祖國植10棵樹”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時間為2021年2月—4月。活動對象為轄區內所有適齡公民(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年滿11歲至60歲的男性公民,年滿11歲至55歲的女性公民)。結合全民義務植樹40周年系列活動,要通過會議、標語、趕場日發放倡議書、微信、QQ群等多種宣傳形式,調動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國土綠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豐富全民義務植樹文化內涵,提高知曉率、參與率、滿意率。活動期間,每個村(社區)書寫宣傳標語不少于2條,重點加大對先進典型人物和事例的宣傳力度。在本次活動期間,各村(社區)、街屬單位、社會團體從2月26日—4月30日期間將義務植樹活動情況(簡報、照片)及時報送盤龍街道,電子版發送至郵箱527290037@qq.com。
三、落實責任,做好栽植管護
(一)目標任務。在全面鞏固2020年植樹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組織發動適齡公民每人義務植樹10棵以上,栽植樹種為生態、經濟林木、鄉土樹種均可;也可通過撫育管護、自然保護、認種認養、設施修建、捐資捐物、志愿服務等形式盡責;適齡公民盡責率達到95%以上。活動期間街道將通報各村(社區)植樹數量和盡責情況,苗木保存率、成活率及管護情況將作為年度任務目標考核重要內容。對管護責任沒有落實導致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較差的單位和個人追究相關責任。
(二)栽植活動重點。今年春季把義務植樹活動和“兩岸青山·千里林帶”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與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森林城市和綠色示范村創建、森林提質增效和古樹名木保護等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義務植樹空間,充分利用城市坡坎崖、邊角地和農村零星空地等見縫插綠,街道規劃落實1個義務植樹基地,以重點區域為引領,做好示范帶動,為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城鄉義務植樹活動提供便利,全面推進植樹活動。
(三)活動苗木提供。各(社區)結合當前產業發展項目組織苗木,保障活動順利開展;縣林業局調劑一批苗木主要用于街道示范點的打造;街道將分配一批苗木到部份村(社區),用于重點區域活動開展;可利用本地鄉土樹種,發動群眾栽植行道樹、“四旁”樹。
(四)落實管護責任。對栽植的苗木要落實專人管護,需要澆水的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澆水,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嚴格落實管護責任,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侵占和損毀,確保栽植成效。
四、創新形式,做好捐贈認養
倡議組織義務植樹自愿捐資贈樹和認養活動,按照人民幣10元折算完成1株植樹任務,捐贈人民幣100元以上,捐贈地徑1公分以上經濟林苗木或者名貴樹種苗木15株以上,即完成年度全民義務植樹任務。在本轄區內選名木古樹進行認養認管,通過捐款委托代管的形式履行義務植樹(捐100元/株可以認養認管1年)。街道組建活動辦公室接受有關單位和公民自愿捐贈,捐贈錢物專戶存儲和保管,用于活動開支。聯系人:龔詩美,電話:023-55381993
特此通知
云陽縣盤龍街道辦事處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