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網訊(記者 劉太興)長江“十年禁捕”工作全面開展以來,云陽警方結合轄區實際,迅速部署實施“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近日,云陽縣公安局就成功破獲了一起非法獵捕、收購、出售珍貴和瀕危野生動物案。
當天中午,云陽警方接群眾匿名舉報稱:一家餐館疑似在售賣胭脂魚。接報后,縣公安局當即會同長航公安、漁政執法部門前往涉事餐館展開調查。
“漁政、長航公安在餐館水族箱里現場確認這條魚是胭脂魚。”縣公安局雙江派出所民警秦長江介紹說。
胭脂魚為國家II類珍稀保護野生動物,是胭脂魚科僅分布在中國的唯一種類,分布區域僅限于長江宜昌以上至金沙江下游江段,是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主要保護對象之一。
餐館老板交代,這條魚是她在農場市場魚販張某手中購得,準備用來賣給客人食用的,沒想到才買過來不久就被民警給查獲了。
“我們將商販查獲之后,賣魚商販供述是在余某手中購買的 然后我們對漁民(余某)實施了抓捕 ”民警介紹說。
最終,民警查獲重5.9斤的胭脂魚一尾,依法扣押了三層刺網一套、收據數張。經鑒定:本案非法損害的胭脂魚生態環境損壞及修復價值達56714元。目前,余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我國《刑法》第340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同時還可能觸犯《刑法》第341條之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