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支持千億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中共云陽縣委云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千億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云陽委發〔2020〕6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條 本政策措施適用于在云陽縣行政區域內注冊、經營、納稅的工業企業和科技創新機構等。
第二章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第三條 對制造業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創辦工業企業的設立“個轉企”綠色通道,指定專人提供指導服務。“個轉企”后正常經營1年以上并依法納稅的,按上年度入庫稅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5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 對新成功創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并依法納稅的,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并對年度內轄區稅收首次突破20萬元的企業,按照當年縣級留存部分再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第五條 對生產經營正常、依法納稅,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的貸款進行貸款貼息,按照同期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予以貼息;同一企業累計享受貼息不超過3年,每年貼息總額不超過該企業當年在轄區凈增稅額的50%,貼息最高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不同時享受國家級、市級貼息資金)。
第六條 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且依法納稅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當年入庫稅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分別給予20%、15%、10%、7%、5%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 對在本縣實繳稅金(扣除退稅)首次超過2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2億元、3億元、4億元、5億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4萬元、10萬元、16萬元、20萬元、40萬元、100萬元、160萬元、200萬元、4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三章 支持企業轉型升級
第八條 對工業企業實施設備投入大于200萬元的技改擴能、節能降耗、智能化改造等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和環保要求的項目,在項目完成后按照不高于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投資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同一項目不同時享受國家、市其他投資類專項資金。
第九條 對成功創建1個市級數字化車間的企業一次性配套獎勵30萬元,對成功創建市級智能工廠的企業一次性配套獎勵50萬元。
第十條 對首次納入國家兩化融合貫標試點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
第十一條 對縣內工業企業之間購買用于生產的配套產品100萬元以上,給予購買方實際購買配套產品價值0.5%的獎勵,每年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集團內部企業或有股權交叉企業之間的交易不在獎勵范圍。
第四章 支持企業上市
第十二條 對市級認定的市級擬上市重點培育企業,在享受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在3年重點培育期內,以其上一年度繳納企業所得稅為基數,繳納的增量部分,由縣財政在其納入重慶證監局上市輔導備案后,按縣級留成部分給予獎補,累計獎補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上市成功后不再享受。
第十三條 對認定的市級擬上市重點培育企業擬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給予50萬元獎勵,申報材料正式受理后給予50萬元獎勵,審核通過后給予100萬元獎勵;對重點培育企業擬在“新三板”掛牌的,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給予30萬元獎勵,審核通過后給予30萬元獎勵;此配套財政獎勵“分段計算、不重復享受”,每家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四條 對在重慶股份轉讓中心孵化板、成長板、專精特新板掛牌的企業,在享受市級獎勵的同時,分別給予3萬元、25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以上成長板、專精特新板掛牌獎勵“分段計算、不重復享受”,企業掛牌成長板后轉板專精特新板的,再獎勵5萬元。
第五章 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第十五條 對納入科技研發投入(R&D)統計的企業,按照市統計局當年認定科技研發投入(R&D)較上年度科技研發投入增量的2%給予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十六條 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30萬元,同級不同部門認定的不重復享受。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對首次通過認定國家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科技服務平臺,一次性給予能力建設補助30萬元。首次通過認定市級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科技服務平臺,一次性給予能力建設補助10萬元。
第十七條 對引進的國家級科研院所,除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50萬元外,每年根據其科研運營經費的10%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運營補助。對引進的市級科研院所,除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30萬元外,每年根據其科研運營經費的10%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運營補助。對新注冊且運行穩定的法人化研發機構、工業設計中心在我縣建立的分院分所,根據建設規模和運行情況“一事一議”給予補助。
第十八條 對創建市級科技型企業并進行年報更新的企業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2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30萬元,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獨角獸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第十九條 對新認定的市級重大新產品,每個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同時連續兩年按新產品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補助。對具有自主發明專利的市級重大新產品,補助時間延長至三年。新認定的市級高新技術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在同一申報年度內,同一企業的同一產品名不能同時享受市級重大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獎勵,每年每個企業累計一次性獎勵不超過15萬元。
第二十條 對作為第一承擔單位與高校院所合作新承擔100萬元及以上國家或重慶市重大(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在項目完成結題的次年,按國家或市級補助資金的20%予以企業一次性獎勵,一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作為成果完成單位之一與高校院所合作新獲得國家、重慶市科學技術獎的企業,為第一完成單位的,按照國家、重慶市獎勵經費額度的50%一次性配套獎勵;為第二完成單位的,按照國家、重慶市獎勵經費額度的30%一次性配套獎勵。對企業引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且引進協議在縣經濟信息委已備案,其成果成功實現產業化,在研發投入和該科技成果產業化所新增稅收縣級留成部分均達到100萬元及其以上的第一個年度,按科技成果產業化當年度新增稅收縣級留成部分的50%一次性獎勵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二十一條 對獲得國家級獎勵(即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2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第二十二條 對獲得市級科技突出貢獻獎的第一完成單位,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50萬元。對獲得市級獎勵(即重慶市自然科學獎、重慶市技術發明獎、重慶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獲得重慶市企業技術創新獎、國際科技合作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
第二十三條 由縣財政出資600萬元與市科技金融集團一同設立云陽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支持云陽科技型企業開展知識信用價值貸款,促進企業創新發展。
第六章 支持企業知識產權運用
第二十四條 對在云陽連續經營兩年及以上,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專利申報的所在地為云陽縣),給予每件專利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示范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示范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5萬元、2萬元。對獲得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第二十五條 對運用有效發明專利生產的企業進行獎勵,主要關聯產品年度銷售收入在100萬元至5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主要關聯產品年度銷售收入在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主要關聯產品年度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的以上企業,按照主要關聯產品年度收入的1%進行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七章 支持企業品牌質量提升
第二十六條 對企業當年新注冊商標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件,對獲得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配套獎勵20萬元,對獲得地理標志商標的企業一次性配套獎勵20萬元,對獲得馬德里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通過PCT國標專利申請并獲得其它國家發明專利的每件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第二十七條 對獲得“重慶市市長質量管理提名獎”的企業,一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對獲得“重慶市市長質量管理獎”的企業,一次性配套獎勵50萬元;對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的企業,一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對直接參與地方、行業、國家和國際標準制定并成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配套獎勵。
第八章 支持企業人才引育
第二十八條 對工業企業引進的緊缺急需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其住房、就醫、子女入學等優先享受相關人才引進優惠政策。每年安排一定的城區優質中小學入學指標,根據企業規模貢獻,對企業核心高管和高技術人才子女,按程序審批后安排入學。對單個企業引進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從業人員首次達到30人、50人、100人且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每達到一個標準實行差額補足。
第二十九條 對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人員,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并考核合格的,給予企業4000元/人·年的職業培訓補貼。
第三十條 對縣域工業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企業家給予獎勵。定期評選一批“云陽縣功勛企業家”,每名獎勵稅后現金30萬元;評選一批“云陽縣杰出企業家”,每名獎勵稅后現金20萬元;評選一批“云陽縣優秀企業家”,每名獎勵稅后現金10萬元。對評選的“三類”企業家,提供健康體檢便捷通道和醫療保健服務,每年組織部分企業家到龍缸5A級景區進行1次免費療養,每年選派一定數量優秀企業家到國內知名企業考察學習。在云陽報、云陽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開設宣傳優秀企業家專題節目和專欄,廣泛宣傳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提升企業美譽度和影響力。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招商引資工業項目企業在享受《云陽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云陽府辦發〔2017〕131號)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同時享受本政策。
第三十二條 每年由云陽縣千億工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企業申請兌現相關政策,按規定程序報縣政府審定后兌現,企業獎勵資金原則上應用于企業生產經營性支出。凡發生環保、安全、質量等嚴重事故以及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年獎勵資格。申報單位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經查證屬實的,追回已撥付的獎補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政策措施》由云陽縣千億工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前相關文件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執行。如遇國家、市、縣有關政策調整,按新政策規定執行。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及違規處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