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制定出臺防范少年兒童
溺水工作導則(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校園、社會少年兒童安全防護工作,近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委政法委市教委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下面,隨小育一起來看《導則》有關內容解讀吧!
關鍵點1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社會少年兒童安全防護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保護少年兒童生命安全為目標,以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為抓手,以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為主線,構建宣傳教育、隱患排查、家校合作、聯防聯控“四位一體”長效防控機制。
關鍵點2 工作原則和目標
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加強日常管理和隱患排查,確保安全責任全覆蓋、安全教育全覆蓋、安全風險評估全覆蓋、隱患排查整改全覆蓋、聯防聯控聯管全覆蓋。
關鍵點3 工作措施
(一)加強預防溺水宣傳教育。拓寬防溺水教育途徑,充分運用多種網絡媒體和平面媒體,提醒家長和少年兒童注意防溺水安全。定期組織開展防溺水主題教育和安全演練,教育學生牢記“七不三要”,抓好“十個一”宣傳教育。安排專門課程,完善相應教學內容,強化游泳和安全技能。
(二)加強各類水域排查整治。對河流、灘涂、堰塘、水庫、水池、建筑工地等容易發生溺水事件的區域開展拉網式排查。對學校附近重點水域、學生上學放學必經路段水域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加強信息共享和信息公開,指導督促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組織學校主動參與校園及周邊水域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迅速整改校內危險水域,充分掌握校外危險水域情況,及時向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提示,并及時處置異常情況。
(三)加強各類水域巡查守護。組織安全巡查隊伍、治安巡邏隊伍、鄉鎮(街道)巡防隊伍、志愿者隊伍等力量,在學生上學放學、周末節假日、午后和傍晚等重點時段,加強對河流、灘涂、堰塘、水庫、水池、建筑工地等重點區域的安全巡查和守護。大中型水庫、危險河段等重點水域按規定配備專業救援隊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視頻監控、自動報警等信息化手段對危險區域進行實時監控。組織學校對學生上學放學路線進行了解,掌握學生途經水域情況,并將學校作息時間等信息及時提供屬地管理部門。
(四)增設各類防護設施設備。在河流、灘涂、堰塘、水庫、水池、建筑工地等重點區域配備必要防護設備,在相關水域易下水位置和曾經發生溺水事件的位置,張貼樹立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標志標語,并加裝防護設施。沙坑、池塘以及因建筑施工臨時形成的堰塞水體等區域周圍設置固定的警戒線和醒目的警示標識,對已發生或易發生溺水事件的危險區域修建封閉式圍擋圍欄圍墻進行物理隔絕。重點區域配備救生圈、竹桿、繩索等救生裝備,有條件的可以配備巡邏艇、彈射救生圈等專業救援設備。鼓勵因地制宜在中小學校規劃建設游泳池,鼓勵新建學校修建符合標準的游泳池。鼓勵符合規范、具備條件的相關學校、體育場館、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等場所的游泳池向社會開放,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選定絕對安全的水域,在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機制,配備充足安全設施設備,并安排充足的專業人員看護和陪練的前提下,供適齡少年學習游泳,增強安全技能。
(五)加強節假日期間安全防護。抓好節假日學生離校后管護問題,充分運用兒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婦女之家、流動少年宮、社區服務中心等場所,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少年兒童關愛活動、預防溺水教育活動等。加強學校與監護人的緊密聯系,指導督促監護人做好節假日期間學生管理及安全保護工作。
(六)加強特殊群體關心關愛。動員學校和社會各界加強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等重點群體的教育管理、關心關愛和安全防護。組織開展有益的課后活動和節假日活動,堅決防止溺水等群死群傷事件的發生。
(七)落實家長監護責任。加強對監護人的法制宣傳教育,督促監護人履行好監護責任。學校要召開專題家長會、開展定期家訪,充分運用手機短信、“兩微一端”等載體,建立常態化安全提示機制,向監護人開展安全提示提醒,增強監護人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強化監護人“對孩子負責、對家庭負責”的觀念。
(八)加強應急處置工作。完善防溺水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為重點區域增配值守和巡防人員,完善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建立區縣、鄉鎮(街道)兩級應急救援隊伍,提升應急救援能力。發生少年兒童溺水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加大相關領域資金投入,推動預防溺水能力建設。
關鍵點4 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防范少年兒童溺水作為各區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的長期重要工作,確保抓緊抓實抓好。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加強區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工作協作,防范少年兒童溺水納入“河(庫)長制”等工作機制。加強與各類涉水單位的聯動,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共同防范少年兒童溺水。
(三)加強研判,強化預警。每年定期安排部署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各項工作,定期組織專項研判,及時向社會、學校、監護人和少年兒童發布預警信息。強化各方安全責任意識,完善安全工作機制,對各種風險隱患早發現、早介入、早報告、早處理。
(四)強化督辦,壓實責任。防范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納入市級重要督辦內容,計入區縣黨政班子教育實績考核、區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評范圍。
延伸解讀
(一)“七不三要”。
“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三不在無監護人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四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庫、堰塘、水井邊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要”:一要在監護人或長輩帶領下游泳,二要到有防護設施和施救人員的正規的游泳場所游泳,三遇到同伴溺水時要大聲呼喊并立即尋求成人幫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二)“十個一”宣傳教育:各學校每年3月底前開展1次防溺水專項教育、每年暑假前印發1份“預防溺水致家長的一封信”、每年組織1次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識競賽或知識展板等宣傳活動、每年印發1份游泳安全和預防溺水宣傳冊頁、每學期進行1次預防溺水安全知識考試、每學期召開1次預防溺水主題教育家長會、每學期開展1次家長專訪、每到節假日前開展1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月布置1篇預防溺水安全教育作業、每天上午和下午最后一節課由教師對學生進行1次預防溺水安全提醒。
重要提醒
(一)家長和孩子之間、同伴之間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絕不相約到危險區域玩水!
(二)對私自到危險區域玩水的學生,學校將依規給予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
(三)同伴溺水該怎么辦?同行同學是否應下水救援?
絕對不行!遇到有人落水絕不能盲目手拉手施救,更不能下水救援,這時候要大聲呼救,主動尋求成年人幫助,或采取丟游泳圈等安全方式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