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校外培訓機構的一封信
尊敬的校外培訓機構舉辦者:
首先,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管理工作,現將有關風險防范事項告知如下:
01
明確設置標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規定,培訓機構必須達到以下基本要求: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02
依法規范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各地將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依法規范:一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二是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三是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六科)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03
強化監督管理
一是落實年檢年報制度。對經年檢和年報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檢報告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二是公布黑白名單。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機構名單及主要信息,并依據日常監管和年檢、年度報告公示情況及時更新。對已經審批登記,但有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機構,及時將其白名單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單。對未經批準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機構,予以嚴肅查處并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將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黑名單信息、抽查檢查結果等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記于相對應企業名下并依法公示。
04
保障學員安全
舉辦者是機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是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制度。按照“一崗雙責,人人有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定應急預案,員工要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二是自覺接受縣教委、鄉鎮(街道)、有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三是堅持定期自查,對場所安全時常定期開展拉網式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特別提示:前述風險提示未能窮盡全部風險及市場的全部情形。
致學員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學員家長:
首先,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市場培訓主體日漸增多,教育培訓市場發展迅速。教育培訓作為一種市場行為,學員家長預付培訓費購買教育培訓服務,客觀上就存在著一定的市場風險。縣委、縣政府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培訓機構的規范管理工作,在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舉辦培訓行為外,學員和家長自身也迫切需要增強風險防范意識。為此,教育行政部門特就有關風險防范事項告知如下:
01
選擇合法培訓機構
對于在校幼兒園、中小學學生,教育行政部門不提倡學生接受校外教育培訓,但培訓作為一種市場行為,教育部門也尊重家長的選擇。為有利于學生健康成長和保護您的利益不受損害,建議您在確定學生參加校外培訓前,與學生就讀學校班主任溝通并咨詢相關政策,同時選擇具有合法舉辦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
02
按規定收費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明確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由于培訓費是培訓服務的預付款,如果不按照這一規定繳費,一旦培訓機構經營不善,發生既無法退費又不能完成未上課時而終止辦學時,學員家長就必須自己承擔相應損失。
03
簽訂公平培訓合同
為保障您的合法權利,您應當主動要求和培訓機構依法簽訂培訓合同。對合同中培訓項目內容和質量標準、培訓期限和時間安排、收費項目、金額及退費標準與辦法,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以及雙方爭議解決途徑和方法等條款逐項認真審查,尤其要細看培訓機構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條款。
04
采取正當手段維權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19〕79號)文件規定,我市培訓機構實行“屬地管理”、“誰審批、誰監管”、“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當您與培訓機構發生糾紛時,建議您第一時間和該培訓機構審批部門取得聯系,請該培訓機構審批部門出面調解,若調解不成功,建議家長采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涉及收費方面的違法行為應及時向價格主管部門報告;如對方涉嫌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從事培訓業務,或未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從事營利性培訓活動,以及有公司執照但超范圍從事培訓業務的,建議家長按相關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為孩子減負是學校、家庭共同的責任,在此呼吁各位家長,應盡可能給孩子們多一點休息時間,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
查驗培訓機構網址:http://xwpx.emis.edu.cn/(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
致全縣中小學教師的一封信
全縣中小學教師:
首先,感謝你對云陽教育的辛勤付出和無私奉獻。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的終身化、個性化培訓需求增大,各類市場培訓主體日漸增多,教育培訓市場發展迅速。但我們也發現部分培訓機構存在無證無照經營、安全隱患較大、違規聘用在職教師、超綱教學、提前教學等突出問題,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映強烈。為規范校外培訓市場,維護學校教育良好生態,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今年以來縣委縣府持續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工作。為此,縣教委希望全縣中小學教師注意以下幾點:
01
嚴禁參與校外培訓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及《重慶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十不準”》要求,嚴禁所有在職中小學教師開展有償家教和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輔導,嚴禁強迫、動員、暗示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和有償培訓補習活動,嚴禁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02
嚴格從教行為
各中小學教師應嚴格遵守教學計劃,不能有“非零起點教學”、“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收費才講”等行為。嚴格遵守教師行為規范,公平對待所有的學生,不能有“培不培訓不一樣”、“繳不繳費不一樣”等行為,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做學生健康成長的引路人。
03
嚴密關注學生成長
近年來,隨著培訓市場的興起,越來越多的在校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參加校外培訓,已經形成了一種“劇場效應”:不參加校外培訓,孩子就要“輸在起跑線上,就難以成才”,也給許多的學生及家長帶來了困擾。所以希望各中小學教師能多與家長溝通,引導其遵循教育規律,注重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告誡家長不要盲目讓在校學生參加校外文化課培訓,如確需培訓的,應謹慎選擇安全、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并與培訓機構簽訂合法的培訓合同,謹慎選擇繳費方式,注意風險防范。
04
嚴肅責任追究
如全縣中小學教師存在“有償補課”“違規到培訓機構兼職”“非零起點教學”“引導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等有違師得師風行為的,一經查實,對教師的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評優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據《教師法》《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直至吊銷教師資格證并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學校的領導要帶頭執行規定,加強教師從教行為的管理,學校所屬教師違反規定的,也要嚴肅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
“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師”,希望廣大中小學教師能夠不忘初心,加強師德修養,人人爭做“四有好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