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黨委,各街道黨工委,縣委各部委,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總支部、支部),各人民團體黨組,有關單位黨組織:
經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
李明靜同志任中共云陽縣人和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吳易修同志任中共高陽鎮委員會委員;
張妍彥同志任中共云陽縣財政局黨組成員。
免去:
張德明同志的中共云陽縣人和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明靜同志的中共高陽鎮委員會委員職務;
吳易修同志的中共石門鄉委員會委員職務;
方紹軒同志的中共耀靈鎮委員會委員、政法書記職務;
賀小云同志的中共云陽縣人和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委員會委員(兼)職務。
特此通知
中共云陽縣委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