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務院、教育部招生政策解讀
1.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地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縣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茖W劃定服務片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
3.“公民同招”實現中小學同時“起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2019年6月23日)、《中國教育報》(2020年5月14日)
二、重慶市教委義務教育招生政策解讀
(一)招生原則
1.依法入學原則。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2.就近免試原則。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等名義選拔學生,全面取消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3.對口入學原則。小學新生入學實行“三對口”,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在對口學校入學。農村地區以學齡兒童戶籍為主要依據,在對口學校就讀。
4.規范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二)招生辦法
1.本市戶籍學生入學
凡戶籍在我市的適齡兒童、少年,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2)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3)小學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2.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兩為主”“兩納入”,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居住證明、合法工作證明(市內戶籍)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市外戶籍)等有關材料。
(3)小學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三)殘疾兒童入學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在招生范圍內公辦學校實行隨班就讀?;加袊乐厣砣毕荩苓m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妥善安排,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及有關部門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并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方可實施。
(四)民辦中小學校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搖號錄取。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渝教發〔2020〕12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發〔2020〕15號)
三、云陽縣義務教育招生政策解讀
(一)基本原則
依法入學、就近免試、對口入學、規范公平
(二)招生辦法
根據國務院、教育部、市教委招生政策,結合我縣實際,適當放寬入學條件。
1.城區學校入學
(1)城區“三對口”類:指適齡學生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均在招生學校劃片范圍內,按實際居住地劃片入學。如適齡學生因父母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
(2)統籌安排類:指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云工作的外籍專家、公租房及廉租房住戶、市縣衛生健康委審定的2020年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線醫務工作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子女,由縣教委根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
(3)城區掛靠戶籍類:指適齡學生在城區招生學校劃片范圍內,僅有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按戶籍地址劃片入學,學生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
(4)購房入住類: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不在招生學校劃片范圍內,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此范圍購有產權住房且已入住,按住房地址劃片入學。如房屋產權人不是學生父母,學生戶籍遷入產權人同一戶口內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
(5)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類:指戶籍地址不在招生學校劃片范圍內,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此范圍內無產權住房,但在城區務工或經商的學生。分兩類:一是城區內小學畢業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直接升入指定初中學校入學。二是城區新增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或不選擇直接升入指定初中學校的學生,根據城區及周邊公辦學校學位空余情況自主申報入學。
2.農村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參照城區執行。
3.殘疾兒童及民辦中小學入學,嚴格按市教委文件要求執行。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