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
規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做好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等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全面規范活禽交易和宰殺。主城各區(含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以下統稱主城各區)建制鎮(街道)城市連片建成區,其他區縣(自治縣,含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其他區縣)城區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區域(以下稱禁止區域)。按照屬地負責原則,在做好集中屠宰、冷鮮供應等配套保障的前提下,禁止區域內主城各區現有的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點原則上在1個月內完成取締,其他區縣在今年內完成取締,同時要建立長效機制,堅決防止反彈;禁止區域外的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點可根據實際科學設定。本指導意見中所稱活禽是指雞、鴨、鵝、肉鴿、鵪鶉及其他經人工馴養的可食用活體禽類。兔、羊等可食用活體動物參照本指導意見管理,國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提升禽類集中屠宰能力。充分發揮現有禽類屠宰廠產能,保障集中屠宰需要。對已取得合法經營資質的生豬屠宰廠,可增設具有物理隔離條件的禽類屠宰車間,擴大產能。主城各區范圍內原則上不再新建禽類集中屠宰廠,其他區縣可根據需要,科學規劃建設禽類集中屠宰廠(設計年屠宰活禽原則上不少于1000萬只),在鄉鎮農貿市場設置活禽集中交易和宰殺區,滿足市場供應和長遠發展需要。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負責、市場運作的原則,鼓勵大型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餐飲單位等市場主體與綜合實力較強的禽類集中屠宰廠開展合作。
三、強化禽肉冷鏈供應保障。做好禽肉市場需求分析,推動禽類規模養殖,進一步完善現有冷鮮供應能力,完善禽肉生產供應體系,保障市場供應。各區縣政府要支持和鼓勵批發(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民農產品交易點、禽類銷售門店、餐飲服務單位等活禽經營戶按冷鮮禽銷售要求進行改造,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加快轉型發展。進一步完善配送體系,引導有條件的批發(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肉品經銷商加強與第三方冷鏈物流配送企業合作,發展冷鏈配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流通業態。大力引進培育龍頭企業,推動冷鏈物流加快發展,積極搭建產銷冷鏈物流平臺,布局建設冷鏈物流中心,加速推進冷鏈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標準化發展,逐步完善活禽從屠宰到消費全程“無斷鏈”禽肉冷鏈物流體系,確保禽肉產品安全新鮮和穩定生產。
四、加快完善質量標準體系。市政府有關部門要聚焦禽類產業發展,加快推進各類標準體系建設。市農業農村委要加快完善禽類屠宰廠建設標準和禽類產品出廠標準,確保符合規劃、環保、屠宰和動物防疫等要求,落實動物疫病自檢、官方獸醫派駐“兩項”制度和品質檢驗合格證(二維碼腳環標識)、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兩證”制度,實現可追溯管理。市商務委要完善農貿市場建設標準體系,推動主城區“農改超”,進一步推進“智慧菜場”,建設一批“設施達標、環境整潔、安全放心、文明規范”的農貿市場。市市場監管局要完善禽肉產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確保銷售市場質量安全。市級其他有關部門要做好各項技術服務保障,積極培育地方特色禽類品牌,推進產品質量檢測和認證體系建設。
五、加強聯合監管執法。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做好禽類養殖、運輸和屠宰環節的動物防疫行政執法;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禽類產品銷售市場的監管,維護好市場秩序;城市管理部門要嚴肅查處、取締占道經營活禽交易和宰殺行為;公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加大對活禽運輸車輛的管控力度,嚴禁活禽運輸車輛進入禁止區域;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集中屠宰廠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安部門依法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保障我市進一步規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等工作高效穩妥實施。
六、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宣傳、網信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要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加強宣傳,通過新聞發布會等方式開展政策解讀,引導群眾形成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各種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力度,為工作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政府要高度重視,將進一步規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統籌抓好轄區內禁止區域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點取締、集中屠宰能力提升、冷鏈供應、經營場所升級改造、監管執法、宣傳引導、信訪維穩等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委等市級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區縣業務工作的指導,制定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