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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企業提供直接有效的精準服務
重慶多措并舉加快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本報記者 郭曉靜 吳剛
,確保“支持企業40條”政實施“春風計劃”,就是要為企業提供直接、有效的精準服務,幫助企業用足用好各項政策策落實到位,加快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
財政貼息
穩定企業現金流
疫情給企業帶來的沖擊,首先是現金流。延遲開工,導致收入銳減,但人力、房租等支出減少得并不多。如果現金流斷裂,將中斷其生產經營,導致企業破產。
保衛企業現金流,財政需要發揮托底的作用。我市“支持企業40條”,用財政補貼的方式,支持企業從多種渠道持續獲得銀行貸款。
例如,我市財政出資建立企業轉貸應急資金池,大幅降低企業轉貸“過橋費”成本。疫情下,今年6月30日前到期、符合銀行信貸條件、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對其按期還貸、續貸提供短期周轉資金,費率由0.2‰降至0.1‰。
又如中小微困難企業貸款貼息。政策規定,今年1—6月主營業務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的九大行業中小微企業,在今年2月4日至6月30日經營活動產生的貸款利息,按基準利率予以50%貼息,最高30萬元。能享受該優惠政策的,主要是受疫情沖擊較為嚴重的行業,包括住宿餐飲、批發零售、居民服務、農林牧漁、制造、文化、旅游(指旅行社、星級酒店和游覽景區管理)、交通運輸、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等。
財政托底,確保企業獲得持續貸款,從而確保現金流不斷裂的政策設計還有很多:專用再貸款支持涉農和小微企業新增貸款,向涉農經濟主體、小微企業發放涉農貸款和普惠小微貸款,貸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50個基點;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獎補,對擔保費率在1.5%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業務(單戶生產經營性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市級財政按照累進激勵原則給予1%—1.3%的擔保費補貼;外貿企業金融支持,向中小外貿企業提供政策性信貸資金轉貸業務,予以1%(年化)貼息,擴大信保資金池使用范圍,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資助比例按70%。
特別優惠
助力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減少支出,相當于增加收入。疫情下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我市“支持企業40條”的另一特征,是從多個角度千方百計幫助企業減少稅費負擔。
小微企業尤其是個體工商戶,通常處在產業鏈的最末端,受市場沖擊最直接,脆弱的資金流更容易斷裂。針對這個群體的特征,我市出臺了一攬子降稅降費的舉措。
稅收優惠方面,其中,“階段性下調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條款規定,今年3月1日—5月31日,全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納稅定額調整”條款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中小困難企業申請稅收減免”條款規定,疫情導致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在申請核準后可給予3個月的稅收減免;“延期繳納稅款”條款規定,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中小企業,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
社保優惠方面,我市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政策規定,今年2月—6月,免征全市各類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
此外,我市還規定,今年2月—4月期間,參加職工醫保企業,應繳納的基本醫保費實行減半征收,費率由8%降低到4%。已全額繳納今年2月和3月職工基本醫保費的,對于其減征部分的金額,按規定選擇直接退費,或選擇沖抵以后月份的繳費;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減輕負擔
階段性降低水電氣等運行成本
疫情發生以來,多數企業特別是中小服務業、制造業企業生產經營受到影響,經營壓力明顯增大。為支持企業渡過難關平穩健康發展,我市采取一系列措施,階段性降低企業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助力全市經濟穩定發展。
比如,我市出臺相關政策規定,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業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用電按到戶電價的95%結算。其中,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單位今年2、3月份用電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
用氣方面,我市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提前執行淡季價格政策。按照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相應降低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我市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今年2、3月份氣費結算均采取就高優惠原則。
此外,今年2月1日—6月30日期間,我市對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企業的自來水價格將按現行價格的90%結算。對除上述四類用戶以外的非居民用戶,自來水價格也按現行價格降低0.1元/立方米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