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關于部分經營性場所繼續暫停營業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縣委各部委,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有關單位:
2020年2月1日,云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部分經營性場所暫停營業的通知》(云肺炎組辦發〔2020〕17號),明確了暫停營業范圍、暫停營業時間(恢復營業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和暫停營業監管責任。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勢,經研究,決定全縣部分經營性場所繼續暫停營業,恢復營業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13日24時(具體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按照云肺炎組辦發〔2020〕17號文件明確的暫停營業范圍、暫停營業監管責任等要求,繼續抓好工作落實。
云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
附:《關于部分經營性場所暫停營業的通知》(云肺炎組辦發〔2020〕17號)
云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關于部分經營性場所暫停營業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縣委各部委,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全縣部分經營性場所暫停營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停營業范圍
全縣除涉及群眾生活和城市運行必需的行業(如供水、供氣、供電、加油站、通訊、超市、農貿市場等)和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以外的經營性場所全部暫停營業。
二、暫停營業時間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暫停營業,恢復營業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具體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三、暫停營業監管責任
全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屬地、屬事責任,確保本通知精神落實到位。
1. 未暫停營業的各有關經營性場所要嚴格做好營業場所的預防性消毒和疫情防控工作。
2. 各鄉鎮(街道)負責對本轄區內暫停營業的經營性場所進行關閉。要進一步巡查民宿、餐飲、農家樂、農村宴席、棋牌、網吧、KTV、洗浴等場所,確保關閉到位。做好轄區內的疫情防控工作。
3. 各行業主管部門按本通知要求和各自職責對暫停營業的經營性場所進行監管巡查。縣市場監管局牽頭主要對縣城市場、餐飲的暫停營業情況開展監管巡查;縣商務委牽頭主要對縣城的超市、商場的暫停營業情況開展監管巡查;縣文化旅游委牽頭主要對全縣星級酒店的疫情防控情況開展監管巡查;縣公安局牽頭主要對全縣非星級酒店、賓館、旅館的疫情防控情況開展監管巡查。
云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