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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陽網訊(記者 陳愛玲)8月9日,云陽縣配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件,稱“濱江大道、望江大道、中環大道車輛鳴笛噪音擾民”。該件由縣公安局牽頭,縣生態環境局配合調查處理。
相關部門組織執法人員來到中環大道重百路段開展現場調查。經監測,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71.7分貝,按照《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 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HJ640-2012)》評價,道路交通噪聲強度為三級,評價結論為“一般”。
同時,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在城區部分路段定點設卡,重點對機動車在禁鳴區鳴喇叭、營運車輛用喇叭招攬乘客、非法安裝高音喇叭等噪聲污染交通違法行為和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飄散載運物、冒黑煙、黃標車禁闖等污染環境行為進行檢查。執法過程中,民警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在開具處罰決定書后,對駕駛人進行了交通安全知識和城區禁鳴政策的宣傳,進一步增強駕駛人的安全文明交通意識。
據悉,本次行動共檢查車輛200余輛,查處違規鳴笛交通違法行為2起,其他交通違法20余起。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整治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將持續不斷地開展下去,努力提升我縣文明交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