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黨委,各街道黨工委,縣委各部委,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總支部、支部),各人民團體黨組,有關單位黨組織:
經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
李大武同志任中共云陽縣委北部新區工作委員會書記(兼);
李燃同志任中共云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
王升同志任中共云陽縣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
向發瑤同志任中共云陽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余洋同志任云陽縣紀委監委駐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魏敏同志任中共云陽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委員會委員;
劉貴、潘朝建同志任中共云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成員(掛職),掛職時間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
免去:
吳久華同志的中共云陽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職務;
吳曉同志的中共云陽縣委北部新區工作委員會書記(兼)職務;
葉世明同志的中共云陽縣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職務(保留副處級);
余洋同志的云陽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職務;
向發瑤同志的中共云陽縣國土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云陽縣紀委監委駐縣國土房管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魏敏同志的中共云陽縣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職務;
熊德權同志的中共云陽縣委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保留副處級);
譚順平同志的中共云陽縣委北部新區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保留副處級);
王祺譞同志的中共云陽縣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職務(保留正科級)。
特此通知
中共云陽縣委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