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脫貧攻堅總體決策部署,結合“農村低保兜底一批”的工作要求,堅持“五到位”,做到“五確保”,將扶貧對象6.7萬人次納入低保范圍,充分發揮了低保制度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在認定標準上強化銜接到位,確保應兜盡兜。由于低保制度和扶貧制度的對象認定標準不完全相同,為確保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納入低保兜底,實現應兜盡兜,切實加強兩項制度在認定標準上的有效銜接,明確納入低保兜底主要看三個條件:一看是否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二看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農村低保標準。三看家庭成員是否喪失勞動力,缺乏自我發展能力,無法通過生產扶持、就業發展、搬遷安置和其他措施脫貧。
二、在審批程序上堅持規范到位,確保及時公正。一是簡化程序。其一是不再需要扶貧家庭先提出申請,而直接由鄉鎮通過篩查提出符合低保政策兜底條件的扶貧對象初步名單。其二是由于扶貧部門在審核扶貧對象過程中已經進行了民主評議,因此在低保兜底流程中不再重復進行民主評議。二是優化工作流程。低保兜底對象的審核審批,嚴格按照五步流程規范操作。三是強化檔案管理。全面完善低保兜底對象審核審批資料,建立了完整的一戶一檔低保兜底檔案。
三、在補差水平上做到足額到位,確保達標越線。一是堅持低保標準高于扶貧線標準。為了全面解決貧困群眾“兩不愁”的問題,2016、2017年分別將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3600元/年、4200元/年。二是堅持足額補差。扶貧對象納入低保兜底后,在客觀測算其家庭收入的基礎上,以收入為依據,以標準為參照,實行差額救助,原則上低保兜底對象的平均補差水平達到當地低保平均補差水平。目前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差298.1元,占農村低保標準的85.2%。通過合理、足額的補差,切實提升兜底對象獲得感。三是實施分類重點救助。對特殊困難群眾給予更多關愛和照顧,低保兜底中的殘疾人員、重大疾病人員、70歲以上老年人、學齡前兒童和在校學生,在按補差標準足額發放低保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40至140元不等的救助金。四是及時發放低保金。采取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統一、按月將低保金直接打卡支付到低保兜底家庭賬戶,使低保金及時便捷發放到兜底對象手中。
四、在對象管理上注重動態到位,確保進出有序。一是保持低保兜底對象的相對穩定性。納入低保兜底的扶貧對象在脫貧攻堅期間,除發生死亡、遷出等家庭人員變化,或家庭收入、財產等經濟狀況明顯超標以外,將連續享受兜底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二是實行分類動態管理。低保兜底對象按照常規進行分類動態管理,根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入無變化、相對穩定、可變性大三種情況,分別按年度、半年、季度進行動態復核。對低保兜底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及時增發、減發或者停發低保金。三是開展信息核查比對。利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查比對平臺,將已納入和新增加的低保兜底對象進行全面信息比對,對家庭收入、財產、消費支出等經濟狀況明顯不符合低保兜底條件的家庭,不納入保障范圍,切實提高兜底對象精準度。
五、在工作推進上著力統籌到位,確保相互促進。在抓好低保兜底脫貧的同時,毫不放松其他困難群眾的社會救助工作,確保“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一是堅持不懈抓好面上低保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社會救助多層次的保障體系。積極引導慈善組織和社會力量采取實施慈善項目、開展定點幫扶、引導社工介入等方式參與脫貧攻堅,全力助推貧困群眾脫貧。
截止2018年5月全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共有2.7萬戶次、6.7萬人次納入低保兜底,累計發放保障金1.7億元,其中:2018年5月有9795戶、23344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低保兜底,占全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17.7%、占全縣農村低保人數的51.4%,月發放保障金680萬元,為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做出了積極貢獻。
(通訊員?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