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但我縣部分地方仍存在少數人,逃避、轉嫁、拒絕承擔贍養法律責任,造成老人居住危舊房,生活質量無保障,日常無照料,起居環境臟亂差,鄰里反應強烈,社會影響惡劣。與黨的政策相悖,與國家德治與法治要求不符。經普及法律、宣傳政策、思想教育后仍不主動履行贍養義務的,政法機關決定即日起對逃避贍養責任的義務人依法懲處并嚴厲打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由公安機關對違法嫌疑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遺棄家庭成員,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四條規定,不盡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不分或者少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父母有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司法部門可由指定的法律援助機構為追索贍養費的案件指派律師或基層法律工作者,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子女對父母有法定的贍養義務,應當履行對年老父母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責任,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居住,主動將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其生活習慣。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贍養人拒不履行贍養義務,不負責被贍養人安全住房、生活起居、傷病治療的,政法機關將視情節對贍養義務人進行相應處罰。同時,責令其履行贍養義務,拒不履行的,在征得被贍養人的意愿后,由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援助機構提供法律援助,代被贍養人向法院起訴,或由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對審判機關判決履行贍養義務仍不執行的,法院將進行強制執行,并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黑名單,情況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贍養人與被贍養人惡意串通,以讓被贍養人居住危舊房和生活無保障為手段騙取、套取國家資金的,依法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對雙方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重慶市云陽縣人民法院 重慶市云陽縣人民檢察院
重慶市云陽縣公安局 重慶市云陽縣司法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