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時光荏苒,努力耕耘。肩抗責任與使命,承載全市人民的期望與重托,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走過了五年歷程。
今年全市兩會召開之際,即日起,重慶日報推出專欄“市四屆人大工作巡禮”,從立法、監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回顧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五年工作成就,講述代表履職故事,探訪代表建議給群眾生活帶來的變化。
今年,南川區鳴玉鎮中心小學校的8個孩子每天放學后,乘坐校車就能抵達家門口,不必再步行一公里了。這與《重慶市教育督導條例》的施行不無關系。
此前,按照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校車運行路線規定,該校校車只能讓8個孩子在離家一公里處下車,然后步行回家。2015年4月,《重慶市教育督導條例》經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明確要求教育督導部門督導社會普遍關注的教育問題解決情況。該校掛牌責任督學張品紅依照《條例》向區教育督導委員會反映情況,最終促成校車多行一公里,每天將8個孩子安全送至家門口。
五年來,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注重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按照慎立多修、有效管用、立改廢并舉的原則,針對問題立法、通過立法解決問題,立法質量進一步提高。
注重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
五年來,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共制定法規20件、修改45件次、廢止9件、審查批準自治縣單行條例5件,立法工作呈現數量多、質量優、節奏快的特點。我市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達到209件,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等各個領域。
市四屆人大法制委負責人介紹,本屆市人大常委會注重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切實將中央和市委的重大改革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法規案統一審議工作中,立改廢釋并舉,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其中,按照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兩次“打包”修改相關法規,集中修改了《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等17件法規;及時提出議案廢止《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3件與上位法相抵觸或嚴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法規,促使政府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在法治軌道上進行。
立法引領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2016年7月29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強化了行政監督部門對招標方案的審批、核準和備案管理職責,限定了邀標情形和程序,以嚴格的制度杜絕暗箱操作、維護市場秩序。
五年來,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入研究經濟發展新形勢,認真審議涉及財政經濟、市場監管等方面的法規案,著力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制度的合理性,保障和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在具體工作中,本屆市人大常委會從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出發,扎實推進重點領域立法。首先,加強了財政經濟領域立法,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制定了《重慶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重慶市村鎮供水條例》等法規,修訂了《重慶市港口條例》《重慶市旅游條例》《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重慶市產品質量條例》《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液化石油氣經營管理條例》等法規,此外,還廢止了《重慶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9件明顯滯后于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法規。
注重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
截至去年底,大渡口區共引進生物醫藥企業80余家,規劃設置審批第三方醫學檢驗實驗室(獨立的醫療機構)13家,成功申報了國家發改委“基因檢測技術應用示范中心”。
該區醫學檢驗機構的發展得益于《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施行,《條例》大幅度地放寬了社會資本辦醫,不僅鼓勵社會資本在全市范圍內開設三級綜合醫院等,還對民營資本辦醫給予了大量政策扶持,引導社會資本直接投向資源稀缺領域及滿足多元化需求服務。
“本屆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通過立法的方式,調整利益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弱有所扶等方面優化制度供給。”市四屆人大常委會法制委負責人介紹,五年來,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先后審議通過了教育督導、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等16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規案,占比27.6%。
持續推進科學民主依法立法
2013年,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法規全面清理,這次法規清理,突出了人大立法主導,變被動清理為主動清理,變專項清理為全面清理,變自主查找問題為委托第三方評估,突破了以往法規清理活動“零敲碎打”“體內循環”的模式,與法學院校優勢互補,全面、系統、客觀地盤點了我市地方性法規的家底,為此后相關法規的“立改廢釋”提供了科學依據。
此外,市四屆人大常委會還堅持在民主立法上下功夫,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層次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著力從民意中汲取有益營養。綜合運用網上公開、問卷調查、召開片區座談會等方式方法,拓寬普通公民、企業代表、執法部門、司法部門、基層單位、科研院校等參與立法的途徑,注重吸納有益建議,努力尋求社會廣泛認同的立法公約數。
“例如在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立法過程中,考慮到該部法規涉及法律、倫理、社會習俗等諸多因素,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專門開展了社情民意調查,確保了相關制度規定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可行性和民意基礎?!笔兴膶萌舜蠓ㄖ莆撠熑私榻B,本屆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共計對安全生產條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公路管理條例、城市管線條例以及行政程序條例等立法項目組織召開論證會、評估會、溝通協調會600余次。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月,《重慶市地方立法條例(草案)》提請市四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高票通過。此外,市四屆人大常委會還先后起草形成了立法后評估試行辦法、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報告規定等。
至此,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依法有序開展有了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