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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陽網訊(實習生 劉雪梅 通訊員 姜偉蘭)1月17日,記者獲悉,云陽縣公安局歷時兩年,偵破一起詐騙案,并將200萬詐騙金額悉數追回。
2015年7月至8月期間,云陽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某和工作人員易某,在河北省唐山市結識到一個當地人孫某。孫某以合作承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留給其的工程項目為名,將一張虛假的800萬元的農業銀行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抵押給孫某某和易某,要求孫某某和易某出資200萬元作為前期費用,從而從他們手中騙取到200萬元。
發現受騙后,孫某某隨即到云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控告唐山市的孫某涉嫌合同詐騙和有價證券詐騙。
接到報案后,云陽縣公安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孫某以合同詐騙罪立案偵查,并對其上網追逃。公安局經偵大隊抽調精干力量,派出民警前往河北省、湖北省、遼寧省、河南省等地調查取證,查明了犯罪事實。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孫某有犯罪前科,非常狡猾,沒有將其抓獲歸案,也沒有追回被騙款項。
2017年,云陽縣公安局積極貫徹落實重慶市公安局《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營造“親商、安商、護商”良好氛圍。在此背景下,云陽縣公安局主動為民營企業服務,抓緊辦理這起涉及民營企業被騙案件,及時組織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
2017年12月,云陽縣公安局派出經偵大隊民警,冒著北方的嚴寒,到河北省、河南省調查取證,最終在唐山市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孫某,追回了全部被騙款項200萬元,為企業挽回了經濟損失。
“為表感謝,我特意做了一面錦旗送給云陽縣公安局,感謝公安局及時幫助我偵破此案”孫某某說,他還向云陽縣大陽小學捐贈2萬元,以此支持鄉村教育事業。
警方提醒:當前詐騙種類多,花樣不斷翻新,切記“天上沒有掉下來的餡餅”,防人之心不可無,要提高警惕,注意甄別,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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